《全民阅读促进条例》核心观点 - 《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于2026年2月1日正式实施,将“全民阅读”从政策倡议提升为有法可依的具体条例,通过设定政府责任、资源供给、考核监督、重点群体保障四大维度的刚性约束,旨在构建全民覆盖、普惠高效的全民阅读促进体系,为“推进书香社会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1] 条例的制度突破与刚性约束 - 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全民阅读促进工作的统筹协调为强制性义务,未履行职责将承担法律责任 [3] - 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将全民阅读促进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并设立追责机制,确立了经费保障的强制性,与过去地方性法规中“可以纳入”等模糊表述有本质区别 [3] - 条例的实施标志着全民阅读工作从“地方探索”进入“国家立法”阶段,实现了“有法可依、有责可究”的制度化保障 [3] 公共图书馆现状与发展趋势 - 截至2024年末,全国共有公共图书馆3248个,较2019年增加52个,但平均每43万人拥有一座,与发达国家(如德国每6600人一座)仍有差距 [3] - 在“十四五”规划及《公共图书馆法》推动下,公共图书馆数量增速放缓,但服务效能(如藏书量、数字资源访问量、活动举办次数)提升明显,新增图书馆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和县域地区 [3] - 条例第二十条明确公共图书馆应免费向公众开放阅览室、自习室并提供相关服务,以法律形式巩固免费开放成果,杜绝基本服务收费现象,确保公益性 [4] - 为应对免费开放带来的运营压力,需通过财政补贴、社会力量参与(如企业捐赠)及引入咖啡厅、文创商店等方式创新保障机制,同时需延长开放时间、优化预约制度、简化借阅流程以提升体验 [4] - 市民对阅读空间的需求已转向“社交+学习+休闲”的复合功能,公共图书馆需从传统“借阅场所”向开放、智慧、包容的现代“公共文化空间”和“知识服务中心”转型 [5] - 需同步加强数字资源的免费服务(如电子阅览室、数据库访问),以降低“数字化鸿沟”导致的机会不均等 [5] - 公共图书馆将与书店、博物馆、社区中心等基础设施共同构建全民阅读网络,打造满足公众需求的“文化综合体” [5]
当“全民阅读”有法可依
金融时报·2026-01-30 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