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誉远投资者索赔再提交法院立案
案件进展与投资者索赔 - 2026年1月28日,律师代理的广誉远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 [1] - 该索赔案已多次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下一步安排,律师团队仍在推进后续立案工作并继续接受投资者委托 [1] - 案件已开始陆续判决 [1] 公司违法违规事实 - 2024年4月11日,公司公告收到证监会山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1] - 2016年至2021年年报中“买断式销售”模式披露不真实,子公司与部分下游商业公司存在“产品滞销及近效期可无条件退货”约定,但仍向部分下游商业公司实施压货 [1] - 公司滥用“出库即确认收入”会计政策,提前确认销售收入 [1] - 公司对销售费用处理不正确,部分销售费用存在归属期间不准确或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情形 [1] - 上述情况导致公司2016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1] 可索赔投资者范围 - 在2017年3月21日至2023年12月29日期间买入广誉远股票,并在2023年12月2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