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合作单位增至18家 累计调解纠纷637.8万件、调解成功443.6万件
证券日报·2026-01-30 15:42

最高人民法院深化多元解纷机制改革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深化"总对总"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对全面深化"总对总"机制改革进行系统部署,旨在健全完善覆盖全面、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分层递进、线上线下的多元解纷格局 [2] - 《意见》首次系统性阐述"总对总"机制的内涵目标,明确其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相互赋能的关系,并对加强调解组织建设、案件分流、协议履行、司法确认等难点堵点问题作出制度安排 [3] “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成效数据 - 截至2025年底,“总对总”合作单位增至18家,调解组织达3.8万家,调解员增至9.6万人 [1] - 到2025年底,“总对总”单位累计调解纠纷637.8万件,调解成功443.6万件,2025年调解成功率达75%,较2020年增加9个百分点 [1] - 部分单位调解成功率突出:证监会调解成功率达88.2%,退役军人事务部调解成功率为81.6%,中国侨联、全国工商联、金融监管总局调解成功率均在70%以上 [1] 多元解纷案例库建设情况 - 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自2025年1月上线以来,已收录通过调解、仲裁、行政复议等非诉讼方式成功化解的典型案例1266件 [4] - 案例库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和“以案释法”普法效能,反映了各类主体运用多元解纷机制的实践,彰显了中国特色多元解纷体系建设成果 [4] - 下一步将深耕案例库建设,提供调解“优选项”,丰富解纷“工具箱”,让优质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5] 机制改革的目标与意义 - 深化“总对总”机制旨在破解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存在的覆盖面不够、专业力量不足、统筹协调不力等问题,推动纠纷预防化解从“单兵作战”到“双向集成”再到“多元共治”的跨越式发展 [2] - 机制改革有助于满足新时代社会矛盾纠纷增长、新类型纠纷多发背景下的多元解纷需求,便于法院履行指导调解职能,助力培育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让“内行人”以法治方式调处“专业事” [3] - 改革目标是为各类企业、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低成本的解纷服务,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 [3] 多元解纷机制实践特点 - 依靠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优势,主动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强与政府部门、社会力量协调联动,做实纠纷源头化解 [5] - 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建立立体化、多层次、信息化的纠纷化解体系,发挥多元主体的职能、专业和纽带优势,服务高质量发展 [5] -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调解优先,以多元解纷破解民生难题、传递司法温度,更好弥合人际裂缝,更快修复社会关系 [5] -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司法服务供给,打通基层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助力实现基层善治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