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分类完善煤电、气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
华尔街见闻·2026-01-30 16:07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1] - 政策旨在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和电力市场体系建设需要[1] - 政策核心为分类完善煤电、气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1] 煤电与气电容量电价机制 - 各地将结合实际提高煤电容量电价标准[1] - 可参照煤电建立气电容量电价机制[1] 抽水蓄能容量电价机制 - 对近年新开工的抽水蓄能电站,按照弥补平均成本的原则制定当地统一的容量电价[1] 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 - 建立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1] - 容量电价标准将结合放电时长和顶峰时贡献等因素确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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