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澳门)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姜壹盛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事件概述 - 中国工商银行(澳门)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姜壹盛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并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处分 [1][2] 违纪违法事实 - 姜壹盛丧失理想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 [1] -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宴请、旅游及娱乐活动安排,公车私用,公款吃喝 [1] - 组织原则缺失,在职工调配录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 [1] - 弃守廉洁底线,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大额借款,违规收受大额礼金、购物券 [1] - 擅权妄为,造成国有资产重大风险 [1] -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1] 处理结果 - 姜壹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2] - 经中国工商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姜壹盛开除党籍处分 [2] - 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2] - 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2] - 经广东省珠海市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将姜壹盛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