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规则体系完善 - 证监会指导沪深北交易所于2026年1月30日发布“污染物排放”、“能源利用”、“水资源利用”三个环境议题披露指南 为相关风险和机遇识别、核算方法与披露要点提供细化指导 [1][5] - 此次新增指南不额外增设强制性披露义务 旨在引导上市公司循序渐进提升意识并推动形成规范透明的披露机制 [2] - 指南制定过程中已征求多方意见 并对收到的上百条反馈逐条分析 采纳了增加风险财务影响示例、完善能耗耗水量计算方法等意见 [3] 可持续发展披露规则体系的构成与演进 - 2024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信息披露指引》 强制披露主体包括主要指数成分公司及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 最晚于2026年4月30日前首次披露2025年度报告 [4] - 规则体系初步形成 以《指引》为强制性和底线要求 以《编制指南》为参考性规范和典型实践推荐 [5] - 2024年国务院文件提出健全可持续信息披露制度 2025年1月发布首批指南包括“总体要求与披露框架”和“应对气候变化” [4][5] 上市公司可持续报告披露现状与质量提升 - 2025年近1900家A股上市公司披露可持续报告 整体披露率近35% 较前两年提升约10个百分点 市值占比约七成 [6] - 报告内容更加翔实 99.25%的公司披露量化指标 其中83.95%披露25个以上的量化指标 [6] - 气候相关信息披露显著提升 62.07%的公司披露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类型 65.90%披露温室气体排放量 披露范围1、范围2排放的公司占比约60% [6] ESG评级与可持续投资市场发展 - 截至2025年底 MSCI中国A股指数成分股有34.3%的企业ESG评级提升 全球领先评级(AAA、AA级)家数占比由上年底的7.2%大幅跃升至14.13% 领先评级公司数量由“十三五”末的2家增长至52家 [7] - 截至2025年底 中证、国证可持续指数产品规模合计约1250亿元 较2020年底增长了两倍多 [7] - 提升ESG表现有助于上市公司增强市场公信力并吸引注重长期价值的资金 形成正向激励循环 [7][8]
新增三项环境议题披露指南,证监会指导、三大交易所最新发布
中国证券报·2026-01-30 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