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银行公布4亿余元借款纠纷诉讼进展:二审驳回银祥油脂上诉,维持原判
新浪财经·2026-01-30 19:57

案件判决结果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1月30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5] - 该判决为终审判决,标志着厦门银行与银祥油脂、东方集团、银祥集团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法律程序终结 [1][5] 案件核心诉求与一审判决 -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需偿还厦门银行借款本金4.19亿元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 [1][5] - 一审判决还要求银祥油脂支付律师费1万元及保全费5000元 [1][5] - 若银祥油脂未履行债务,厦门银行有权依据最高额抵押合同,就全部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1][5] 相关方责任 - 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与东方集团对银祥油脂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5] - 银祥集团与东方集团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银祥油脂进行追偿 [1][5] - 案件受理费220万元由银祥油脂、银祥集团及东方集团共同负担 [1][5] 案件时间线 - 厦门银行于2025年4月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被受理 [1][5] - 一审被告银祥油脂因不服一审判决,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1][5] - 厦门银行于2026年1月30日收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书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