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概况 - 2025年9月17日,沈海高速改扩建项目主体工程施工第5合同段发生一般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60万元 [1] - 事故直接原因为工人违章作业,间接原因为施工现场多家单位安全管理不足,被认定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1] 涉事单位 - 项目专业分包单位为嘉祥祥盛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为重庆宝湘裕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1] - 施工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广东翔飞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 施工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为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核心成员单位,为国有控股企业,成立于1993年,注册资本10.1亿元,主营业务以公路工程施工为核心 [7] 事故经过 - 事故发生时,挖掘机驾驶员唐某雄在未划定作业警戒区域、未仔细观察环境的情况下倒车,其配重位置撞击并挤压了正在准备混凝土浇筑的普工李某峰 [2][3] - 李某峰在指挥混凝土搅拌车进入作业区域后,未观察后方挖掘机动态 [2] - 事故导致李某峰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现场留有血迹、安全帽及车辆刮擦痕迹 [3] 事故原因与责任认定 - 事故直接原因系作业人员李某峰和唐某雄违规操作 [4] - 间接原因涉及专业分包单位祥盛路桥公司、劳务分包单位宝湘裕劳务公司未督促工人遵守安全规程、未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其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4] - 施工单位中铁十七局四公司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对已发现的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现场整改 [4] - 死者李某峰负直接责任,因死亡免予追究;挖掘机驾驶员唐某雄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6] - 祥盛路桥公司项目负责人姚某皇、宝湘裕劳务公司项目负责人李某宝因未认真履职,建议给予行政处罚 [6] 行政处罚 - 2025年12月4日,重庆宝湘裕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嘉祥祥盛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因该事故分别被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处以55万元罚款 [6] - 2025年12月18日,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被行政处罚3万元 [6]
深圳披露一亡人事故,中铁十七局四公司等涉事方共被罚超百万
南方都市报·2026-01-30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