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信披新规来了!财报需增加盈利投资者占比、7-10年业绩等
21世纪经济报道·2026-01-30 20:32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与基金业协会就公募基金定期报告的信息披露准则与模板进行系统性修订,旨在构建更简明、更以投资者为本、更注重投资行为稳定性的信息披露体系,以落实行业高质量发展要求 [1][2][4][7] 信披规则体系修订 - 将现行分别规范年报、半年报、季报的三个《内容与格式准则》文件整合为一个统一的规范性文件,并保留针对不同类型报告的个性化披露要求 [4] - 将《XBRL模板》从“规范性文件”层级调整为“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从而构建“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三层规则体系,以增强灵活性与适应性 [4] - 删减了大量重复披露内容,有助于减轻行业机构的合规负担 [5] 信披内容突出“以投资者为本” - 要求基金在定期报告中新增展示产品过去7年和10年的中长期业绩,并取消过去1个月短期业绩的披露,以引导长期投资与价值投资 [2][6] - 要求主动管理的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在年报、半年报中披露过去一年的“盈利投资者占比”情况,推动行业更加重视投资者利益 [2][6] 监管导向提升投资行为稳定性 - 针对部分主动管理的股票型、混合型基金换手率较高的问题,新规要求基金管理人在年报中披露报告期内相关产品的换手率数据 [7] - 此举旨在强化投资行为稳定性的信息揭示,督促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形成更加审慎、理性的投资观念,纠治过于激进的投资行为 [7] 修订背景与意义 - 此次修订是对2025年5月证监会印发的《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中“加强透明度建设”改革任务的具体落实 [3] - 现存信披体系存在部分要求未及时更新、配套模板修订灵活性不足等问题,此次修订是一次系统性的梳理与更新 [3] - 整体修订是监管导向与行业理念的清晰投射,旨在加强行业透明度建设,切实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制度动力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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