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信披将迎新规
第一财经资讯·2026-01-30 23:00

监管政策修订 - 中国证监会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定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基金业协会同步就《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征求行业意见 [2] - 修订旨在贯彻落实证监会2025年5月印发的《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中关于“加强透明度建设”的改革任务 [2] - 《准则》共3章36条,将现行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报)、3号(半年报)、4号(季报)整合成一个规范性文件,并保留各类型定期报告的个性化披露要求 [2] - 修订删除了大量重复信披内容,使信息披露规则体系更加简明,有利于减轻行业机构负担 [2] 信息披露规则体系调整 - 证监会将《XBRL模板》的层级由“规范性文件”调整为“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 [3] - 修订完成后将形成“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的定期报告信息披露规则体系,在保持规则简明性和权威性基础上,增强灵活性和适应性 [3] 信息披露内容核心变更 - 要求管理人在年报、半年报、季报披露中新增产品过去7年、10年的中长期业绩,而不再披露过去1个月的业绩 [3] - 要求管理人在年报、半年报中披露过去一年的主动管理的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盈利投资者占比情况 [3] - 要求基金管理人在年报中披露报告期内相关产品的股票换手率数据 [3] 政策修订的行业影响与目标 - 新增7年、10年业绩披露并取消1个月业绩披露,强制将评价披露周期拉长,使短期冠军基金营销效果大打折扣,倒逼管理人重视长期业绩的可持续性 [4] - 要求披露盈利投资者占比主要是基于行业“基金赚钱,基民不赚钱”痛点,推动管理人从单纯追求规模效应转向关注客户盈利体验和投资行为引导 [4] - 披露股票换手率,会直接抑制风格漂移和“散户化”炒作,督促践行真正的价值投资 [5] - 整体政策调整把产品视角向投资者视角转变,是落实2025年《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