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北京企业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直发个人
新浪财经·2026-01-31 13:01
政策调整核心 - 北京市调整企业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流程 自1月31日起 符合条件的生育津贴将直接发放至参保女职工本人账户 不再经由参保单位账户转发 [1] - 此次调整仅针对企业参保女职工 机关事业单位及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生育津贴发放方式保持不变 [1] 发放条件与责任划分 - 生育津贴支付方取决于分娩前的连续缴费时长 分娩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的由生育保险支付 不足9个月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1] - 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 但分娩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 生育保险将对津贴予以补支 [1] - 参保单位需履行申领主体责任 及时为员工申领 并确保核对准确的银行账户信息 [2] - 在生育津贴发放到位前 参保单位需做好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的衔接工作 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2] 申领与查询流程 - 申领可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厅的“职工生育津贴登记申领”模块 或前往参保区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办理 [1] - 申领程序在本人和参保单位于平台完成信息确认后即发起 无需上传额外材料 [1] - 参保单位可通过平台“办件进度查询”模块跟踪进度 女职工本人可通过北京医保微信公众号、京通小程序、国家医保APP等渠道查询办理状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