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产品将全面启用新版“身份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

政策核心内容 - 自2026年2月1日起,中国主要农产品将全面启用新版“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作为其上市的质量安全证明[1] - 该管理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发布,旨在为每一份上市的蔬果、畜禽、水产提供可追溯的质量安全证明[1] 合格证定义与适用范围 - 合格证是农产品生产者或收购单位根据质量安全控制和检测结果开具的证明,生产者需承诺未使用禁用药物且常规药物残留不超标[3] - 管理范围覆盖蔬菜、水果、茶鲜叶、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3] - 线上销售同样适用,网购农产品必须附具合格证,并鼓励在销售页面显著位置展示[6] 开具与使用要求 - 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按生产批次开具合格证,并保存记录至少六个月[3] - 收购者收购产品时必须收取合格证,否则不得收购,收购后需保存证明至少六个月[3] - 收购商对不同来源产品进行混装或分装后销售时,必须重新开具新的合格证[3] - 合格证内容需包含产品名称、数量、产地、开具时间、承诺主体和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3] - 开具方式灵活,可采用信息化(如二维码)、印刷或手工填写,鼓励使用信息化方式[3] 主体责任与监管措施 -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需做好生产记录和全过程质量控制[5] - 收购单位和个人有责任收取合格证,并对内容不全或不符的情况向产地农业部门报告[5] -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将加强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建立生产者和收购者名录并实行动态管理[7] - 农业农村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将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确保问题农产品无处藏身[7] 违规后果与法律意义 - 未按规定开具、收取、保存合格证,将面临批评教育和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7] - 违规行为将被记入信用记录,影响生产经营者的信誉和未来发展[7] - 合格证制度将农产品安全从“被默认”转变为生产者的主动明示承诺,契合“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担责”的法律原则[10] - 合格证是一份法律责任保证书,若产品不符合承诺标准,生产者将无法以“不知情”推卸责任,并可能因提供虚假承诺面临更严厉处罚[10] 市场影响与行业意义 - 合格证制度是优胜劣汰的催化剂,能让诚信守法的生产者通过承诺赢得信任,获得“优质优价”的市场回报[10] - 该制度将增加不良生产者的违规成本和风险,迫使他们提升标准或被市场淘汰[10] - 采用二维码等信息化方式时,消费者扫码即可获取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信息[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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