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核心事实 - 云南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原副局长梅某因受贿罪、徇私枉法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 [1][9][17] - 梅某的犯罪行为主要发生在其担任派出所所长期间,时间跨度从2015年至2024年 [1][3][10] - 梅某累计收受贿赂174万元,其家属在留置期间代为退缴违法所得176.078万元 [1][3][11] 受贿罪具体行为 - 为走私冻品提供庇护:2015年担任圈内派出所所长期间,为走私冻品车辆提供庇护,分8次收受马某贿赂68万元 [1][5][9] - 入股并庇护色情场所:2020年至2023年8月担任凤翔派出所所长期间,明知周某甲组织卖淫,仍入股其经营的“K歌沐足”等足浴店,累计收受“分红”76万元 [1][7][9] - 收受其他人员贿赂:2020年至2024年间,收受赵某甲、刘某丙、陈某等人贿款共计30万元,为相关娱乐及赌博场所提供帮助 [7][16] - 上缴款项未被抵扣:2016年曾上缴纪委5万元,但因未如实说明情况,法院认定其目的是掩盖更大犯罪事实,该5万元仍计入受贿总额 [1][8][16] 徇私枉法罪具体行为 - 包庇赌场并通风报信:2023年7月至8月,明知周某甲开设赌场,因收受其赌场“分红”7.078万元,故意不查处并向其泄露警方清查行动信息,帮助逃避打击 [3][7][11] - 导致罪犯未被及时追诉:因其包庇,周某甲团伙直至2025年2月28日才被法院判处相应刑罚 [3][11] 案件调查与审理过程 - 案发与调查:梅某于2024年10月4日被禁闭,10月9日被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2][10] - 供述情况:留置期间,梅某如实供述收受周某甲贿赂的事实,并主动交代了组织尚未掌握的其他受贿事实 [2][10] - 公诉与判决:公诉机关建议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万元,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 [4][12][17] - 被告态度:梅某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无异议并签字具结 [4][13]
公安局原副局长入股色情场所,判了
新浪财经·2026-01-31 1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