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工程师调去流水线,员工拒绝算旷工吗
新浪财经·2026-01-31 15:08
案件核心判决 - 法院判决公司向员工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5万余元 该判决经二审维持现已生效 [2] - 法院认定公司以员工旷工及拒绝合理调遣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不足 构成违法解除 [2] 案件事实与争议 - 公司以经营情况变化为由 取消工程师原岗位 将其借调至生产部担任流水线操作工 借调期6个月并可内部应聘 若未成功则借调期延至12个月 期满后再协商转岗 待岗或解约 [1] - 员工对调岗提出异议未获回应后 选择继续在原岗位打卡考勤 公司随后以员工构成旷工且拒绝合理调遣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1] - 员工认为公司属于违法解约并申请劳动仲裁获得支持 公司不服诉至法院 [1] - 公司主张此次调整是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 员工辩称两岗位性质内容迥异其拒绝合理 且始终在原岗打卡并非旷工 [1] 司法判断要点 - 即使用人单位依约享有调岗权 调整也应具备合理性 [2] - 新岗位流水线操作工与原工程师岗位在工作内容 性质 模式 时间等方面差异显著 且借调期满后的安排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已超出通常理解的调岗范畴 [2] - 员工因顾虑岗位变动带来的工作内容 考核 待遇等变化以及可能面临的频繁调岗风险 拒绝报到具备合理性 [2] - 员工未到新岗而坚持原岗出勤的行为 难以认定为旷工 [2] 法官点评的调岗原则 - 用人单位调岗须具备必要性 合理性与正当性 且不得损害劳动者权益 [2] - 调岗应与劳动者技能相匹配 保持职业价值延续 [2] - 调岗内容应具有确定性 避免使劳动者陷入职业悬空 [2] - 用人单位应以清晰沟通为基础 避免将调岗异化为转嫁风险的手段 [2] - 劳动者面对不合理调整时应依法提出异议并注意留存证据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