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同意北京市规范开展互联网诊疗首诊试点工作
新浪财经·2026-01-31 15:07
政策批准与试点启动 - 国家卫生健康委正式批准北京市开展互联网诊疗首诊试点工作 [1] - 试点依托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和首都医科大学附属首都儿童医学中心两家机构进行 [1] - 试点专业限定于儿童生长发育、儿童营养、儿童皮肤疾病三个特定领域 [1] - 试点工作时间为一年,自2026年1月开始至2026年12月结束 [2] 监管与质量控制要求 - 要求将互联网诊疗(含首诊服务)全面纳入医疗质量控制体系 [1] - 必须利用北京市互联网诊疗监管平台,实施信息化和穿透式监管 [1] - 要求对医疗机构执业信息、人员资质、诊疗数据和活动过程实现全程留痕与可追溯 [1] - 需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确保遵守医疗质量、安全、处方管理及网络安全等法规 [1] 对试点医院与医务人员的管理规范 - 规定开展互联网诊疗的医师必须依法取得相应执业资质 [1] - 要求医师具有3年以上独立临床工作经验 [1] - 对医务人员实行“白名单”动态管理制度 [1] - 为儿童提供互联网首诊时,必须确保患儿有监护人陪伴 [1] 诊疗安全与风险防范措施 - 要求试点医院明确互联网诊疗的终止条件,当患者病情变化或不适宜线上诊疗时,医师应立即终止并引导至实体机构就诊 [2] - 需指导医院强化患者个人信息保护和医疗数据管理 [2] - 要求动态监测评估以防范潜在安全风险 [2] - 必须制定负性事件处置预案并畅通咨询投诉渠道,及时处置违法违规行为 [2] 试点工作组织与评估 - 要求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 [2] - 需定期向国家卫生健康委报告试点工作进展 [2] - 国家卫生健康委将适时对试点工作开展评估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