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普洱市行政审判工作总体情况 - 2025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619件,同比下降16.24% [3] - 行政诉讼一审案件中存在“一人多案”、“一事多案”情况共360件 [3] - 案件高发领域集中于公租房租金管理、城乡建设、资源、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五类,合计305件,占一审案件的84.72% [3] - 行政补偿或赔偿一审案件共47件,占受理案件数的13.62%,审结39件案件无一件调解成功 [3] - 全市行政诉讼案件上诉率为32.84%,同比上升4.44个百分点 [3] - 行政诉讼一审结案338件,其中行政机关败诉50件,败诉率14.79%,呈逐年下降趋势 [3] 行政执法与司法审查中的程序问题 - 在陈某诉普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案中,因民警代签告知笔录、撤销处罚决定未送达等程序瑕疵,导致行政机关构成重复处罚,两份处罚决定均被法院判决撤销 [3][4][5] - 在罗某诉澜沧县政府行政赔偿案中,县政府因未经法定程序实施强制清除行为被确认违法,法院判决其赔偿损失 [10][11] - 典型案例表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要求实体与程序并重,程序合法是实体合法的保障 [11] 行政机关履职与监管责任 - 在墨江县自然资源局公益诉讼案中,法院判决认定该局虽下发整改通知但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企业完成矿山修复,监管职责未履行到位 [5][6] - 在杨某某诉思茅区南屏镇政府确权案中,法院判决明确乡镇政府对土地权属争议具有法定处理职权,不得随意以不属于职责范围为由推诿履职 [8][9] - 典型案例强调,行政机关的监管职责不仅包括程序性通知,更需要实地核查、跟踪问效,确保义务实际履行 [6] 特定领域行政争议的司法处理 - 在工伤保险金给付案中,法院认为职工因情况紧急到就近医疗机构急救符合规定,判决撤销人社部门以未备案、未在定点机构就医为由不予报销的决定 [7] - 法院指出,在紧急医疗救治的“黄金时间窗”,社保部门应优先保障职工生命健康权,不能机械适用程序规定 [7][8] - 在行政赔偿案中,法院确立了以直接损失为赔偿原则,对于无法举证的土地预期收益损失,可参照相关标准酌情确定赔偿金额 [10][11]
普洱中院发布5起行政审判典型案例:澜沧县政府强制清除地上附着物被判违法
新浪财经·2026-01-31 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