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布《关于明确增值税应税交易销售额计算口径的公告》
搜狐财经·2026-01-31 19:20

文章核心观点 - 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发布2026年第12号公告 明确了在特定应税交易场景下 计算增值税销售额时允许扣除相关价款的具体规则 旨在延续现行制度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的实施做好衔接 [1] 金融商品转让行业 - 纳税人转让金融商品 销售额按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计算 [1] - 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 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 年末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1] - 金融商品的买入价核算可选择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 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1] - 纳税人转让金融商品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 交通运输服务行业 - 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 销售额以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扣除支付给承运方的运费后的余额计算 [1] - 航空运输企业提供航空运输服务 销售额以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扣除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后的余额计算 [1] - 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提供境内机票代理服务 销售额以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扣除向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航空运输企业或其他代理企业的境内机票净结算款和相关费用后的余额计算 [2] - 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提供境外航段机票代理服务 销售额以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扣除向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境外航段机票结算款和相关费用后的余额计算 [2] 教育考试服务行业 - 境外单位通过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及其直属单位在境内开展考试 后者以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扣除支付给境外单位考试费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 按提供“教育辅助服务”缴纳增值税 [3] - 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及其直属单位代为收取并支付给境外单位的考试费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3] 代理服务行业 - 纳税人提供签证代理服务 销售额以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扣除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给外交部和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签证费、认证费后的余额计算 [4] - 纳税人代理进口按规定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货物 销售额以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货款后的余额计算 [4] 通用税务处理规则 - 纳税人根据本公告第一条规定扣除的价款 即使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 其进项税额也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4] - 在客运场站服务中 支付给承运方的运费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 - 在多项代理服务中 代为收取并支付的款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但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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