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常车贷暴露骗局 起底“无抵押消费贷”诈骗违法犯罪
新浪财经·2026-01-31 20:16

案件核心与诈骗模式 - 犯罪团伙利用银行无抵押汽车消费贷产品 通过招募“白户”伪造材料进行贷款诈骗 造成银行直接经济损失670多万元[1] - 该团伙组织严密 分工明确 涉及人员招募、材料伪造、骗贷变现和分赃等环节 形成完整诈骗链条[7] - 主犯宫某与张某合谋 由张某出资垫付购车首付款 宫某负责寻找信用良好的“白户”进行贷款诈骗[7] 诈骗实施的具体手段 - 犯罪团伙通过发布“寻找无贷款记录人员”“只需签字、日结工资”等虚假广告 专门瞄准急于用钱、防范意识薄弱的群体招募“白户”[9] - 为通过银行面签 团伙对“白户”进行全方位包装 包括提前背诵居住地、工作单位、收入等关键信息 并为其购买新衣物以塑造具备还款能力的形象[16] - 贷款获批后 犯罪团伙要求“白户”录制“自愿过户”视频并签署空白车辆买卖协议 以此规避法律风险并完全控制车辆处置权[18] 贷款与车辆处置细节 - 犯罪团伙选择20万元以下额度的个人汽车消费贷进行申请 因为此类贷款由银行系统自动审批 成功率更高[3] - “白户”贷款购买的车辆均为价格在25万到40万元之间的中高档轿车 且多数“白户”无驾照也无购车意愿 此举明显不符合常理[5] - 新车在上牌后极短时间内便被作为二手车变卖 快则2到3天 最长不超过1个月 卖车所得款项全额转入犯罪团伙成员账户[5] 资金流转与分赃体系 - 车辆卖出后 车款汇入宫某指定账户 为躲避打击会安排专人取现后再按比例分赃[22] - 分赃比例明确:提供首付款的张某除拿回本金外 另获本金5%的好处费;“白户”每车可得3000到30000元不等的费用;负责陪同提车的杨某每辆车拿2000元“跑腿费”;剩余钱款归宫某所有[24] 逃避银行监管的策略 - 贷款合同约定60期分期还款 但犯罪团伙最多只还3期 有的仅还1期就断供 以此迷惑银行[18] - 当银行催收时 “白户”按照团伙培训的统一话术应对 例如以“刚失业”或“去外地打工”等理由拖延[20] - 犯罪团伙将还款期限卡在3期内 旨在利用银行尚未警觉的时间窗口快速完成车辆变卖[20] 案件影响与司法结果 - 该诈骗案涉及44笔贷款中的38笔出现断供 断供贷款均在还款1到3期后发生[1] - 警方组织100多名警力在四川、河北、山东等地分批次收网 抓获包括主犯宫某、张某在内的37名犯罪嫌疑人[7] - 2025年2月20日 靖江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主犯宫某、张某因贷款诈骗罪被判处四年六个月至十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团伙12名成员因贷款诈骗、骗取贷款、洗钱等罪被依法判处相应刑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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