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新浪财经·2026-02-01 02:30

青海省出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 青海省财政厅制定出台《青海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旨在规范资产处置行为,健全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 管理办法核心内容与体系构建 - 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公开透明、监管有力”的处置管理体系,聚焦资产处置全流程管控 [1] - 明确界定超标准配置、低效运转、长期闲置、技术淘汰等六类资产的处置情形 [1] - 细化资产处置从申请、审批、评估、交易到收入管理、档案留存的全链条操作规范 [1] - 合理划分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所属单位的处置权限,建立分级审批机制 [1] 资产处置方式与收益管理 - 明确国有资产可借助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取公开竞价、拍卖等市场化方式处置,以最大化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1] - 明确资产处置收益全额上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从源头杜绝截留、挤占、挪用处置收益的行为 [1] 与现有管理制度的衔接协同 - 强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深度融合,建立资产处置与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挂钩机制,对闲置浪费严重的单位核减新增资产配置预算 [2] - 衔接调剂共享平台管理机制,明确低效闲置资产优先通过平台调剂利用,未实现调剂的再按规定处置,形成“调剂优先、处置有序”的资源统筹利用格局 [2] - 强化信息技术支撑要求,推动实现资产处置事项在线审核、动态监控,提升管理的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2] 后续工作方向与目标 - 青海省财政厅将引导各单位全面梳理存量资产,形成待盘活资产清单,通过调剂共享、市场化处置等多种方式推进国有资产处置盘活 [2] - 目标是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质增效,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财政保障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