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与目标 - 国务院新修订《殡葬管理条例》于3月30日起施行,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以贯彻落实 [1] - 政策核心目标是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加强和规范收费管理,减轻人民群众丧葬负担,满足“逝有所安”需求 [1] - 政策整体思路是通过创新建立“三张清单”、分类采取“三种管理方式”、健全完善“三项制度”,以促进合理定价、规范收费,推动行业回归公益属性并实现健康规范发展 [2] 殡仪服务收费管理 - 将殡仪服务分为基础项目和非基础项目进行分级管理,基础项目国家明确5项、省里适当增加,非基础项目由地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根据需求确定 [3] - 各地民政部门需建立全口径收费目录清单,列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内容,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形成服务和收费“白名单” [3] - 对满足基本需求的殡仪服务基础项目全部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各地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 [4] - 对满足多元化需求的非基础项目,由地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明确收费标准参考区间,并配套行业监管措施 [4] - 制定政府指导价需坚持行业公益性定位,在成本监审或调查基础上,按补偿合理成本原则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并科学制定浮动幅度 [4] 安葬服务收费规范 - 严格规范安葬服务收费项目,仅可收取墓位(格位)使用费、维护管理费以及确需收费的生态安葬费,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5] - 明确相关收费项目对应的服务内容,推动科学归集成本,合理制定收费标准 [5] - 生态安葬费,城镇公益性公墓、政府举办或参与举办的经营性公墓收取的墓位/格位使用费、维护管理费,均严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5] - 对其他经营性公墓(骨灰堂)收取的费用,要求地方相关部门加强指导,明确收费标准参考区间,并配套监管措施以遏制过高收费 [5] 丧葬用品价格指导 - 对殡葬服务机构销售的丧葬用品实行全链条“三严”管理 [6] - 严把“入口”:要求地方民政部门组织殡葬服务机构开展丧葬用品集中采购,压缩采购环节,降低采购价格,保证中低价位用品供应充足 [6] - 严守“出口”:各地可通过明确进销差价或进销差价率等方式,指导机构合理确定销售价格,平抑和引导市场价格 [6] - 严管“过程”:要求殡葬服务机构严格公示丧葬用品价格、计价单位、产地、等级、材质等信息,鼓励同步公示采购价与销售价 [6] 收费政策与监管制度 -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强化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明确收费标准制定原则、加强丧葬用品价格指导、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建立健全收费目录清单和公示制度、规范收费行为等6方面 [3] - 要求各地定期评估收费政策实施情况并及时调整优化 [3] - 分层级建立殡葬服务“三张清单”(基础项目清单、非基础项目清单、收费目录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 [3] - 强化殡葬服务收费公示,未按规定公示或公示内容与政策不符的不得收费 [3] - 要求各地有关部门加强对殡葬服务经营主体的监管,严格规范服务行为,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行为 [3]
殡葬行业回归公益属性 “三张清单”遏制乱收费
新浪财经·2026-02-01 0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