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医保局与财政部联合印发新政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从省内全面拓展至全国 自1月9日正式落地[1] - 共济人可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为异地近亲属支付就医购药费用及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等费用[1] - 资金用途严格限定为三类医疗相关支出:支付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个人负担费用 支付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及医疗器械个人负担费用 缴纳居民医保及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1] 受益人群与关系定义 - 共济人必须是职工医保参保人 且医保关系正常、个人账户有可用余额[1] - 被共济人需为共济人的近亲属 包含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 且已正常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1] - 一人可与多名近亲属互建共济关系 关系可自愿建立或解除[1] 操作办理流程 - 全程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线上办理 核心是开通医保钱包并完成转账[2] - 第一步:双方下载注册APP完成实名认证 在首页“医保钱包”专区点击“确认使用钱包”[2] - 第二步:共济人在钱包专区选择“转账申请” 填写被共济人信息、亲属关系及金额 选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为资金来源[2] - 第三步:完成人脸或密码验证后提交 资金到账后被共济人可查询明细[2] 办理注意事项 - 需确认双方参保地已开通医保钱包功能 截至2026年1月多数地区已开通 少数仍在调试 可通过APP查询状态[2] - 转账时务必核对被共济人证件号、参保地等信息 转账成功后无法撤回[2] - 资金严禁提现或用于非医疗消费 违规使用可能导致医保账户被冻结[2] - 若遇操作问题 可拨打12393医保服务热线咨询[2] 政策影响与待遇说明 - 医保共济仅共享资金 不影响被共济人原有的医保报销比例、待遇标准、起付线及封顶线[3] - 例如职工将资金共济给参加居民医保的父母 父母的待遇仍按其参保地居民医保政策执行[3] - 家人看病就医的医疗行为与疾病诊断不会记录在职工名下 不会对职工未来参加商业保险等产生不良影响[3]
医保共济范围拓展有哪些利好
经济日报·2026-02-01 0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