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现金收付新规今起施行,消费者遇到拒收现金可举报
北京商报·2026-02-01 10:46

政策法规核心内容 - 三部门联合制定的《人民币现金收付及服务规定》于2月1日正式实行[1] - 规定旨在保障各类消费场景中现金支付渠道的畅通,并规范相关服务[1] 对经营主体的具体要求 - 在人工收款、面对面服务及线上线下结合场景中,各类经营主体必须支持现金支付并备足零钱[1] - 无人设备及采用“一卡通”结算的统一管理场所(如园区、景区等),需公示现金转换方式,且不得收取额外手续费或设置限制[1] - 纯线上服务交易(如线上课程、充值)需提前公示支付方式,尊重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1] - 委托他人收款(如商家委托商场或单位代收),须通过书面形式要求受托方接受现金[1] - 银行代收业务必须支持接收现金[1] 对金融机构的要求 - 吸收个人人民币存款的银行必须办理现金存取业务[1] - 银行需提供货币兑换服务,包括破角纸币、旧硬币等[1] 消费者权益保障与投诉渠道 - 消费者遇到拒收现金或歧视性措施时,应保留证据或线索[1] - 可通过城市政务热线、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1] - 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处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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