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增值税5%征收率保留,不会降至3%
第一财经·2026-02-01 11:13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特定不动产交易维持5%的增值税征收率而非降至3% [1] - 该政策适用于六类在2016年4月30日“营改增”前启动或取得的老项目包括特定不动产融资租赁、公路通行费收取、不动产出租与销售、土地使用权转让以及房地产老项目销售出租 [2] - 政策规定纳税人可就上述应税交易在一般计税方法(9%税率可抵扣)与简易计税方法(5%征收率不可抵扣)之间进行选择 [4] 政策背景与历史沿革 - 维持5%征收率的规定与“营改增”试点时期的政策保持一致旨在实现平稳过渡 [3] - 政策主要考虑2016年4月30日前的老项目在投资时无法抵扣进项税额若按一般计税方法可能导致项目亏损 [3] - 政策设计体现了稳定性、过渡性与技术可选性避免税负突变并给予纳税人选择空间 [3][4] 行业影响分析 - 政策直接影响房地产、建筑、融资租赁及公路运营等行业中涉及“营改增”前老项目的公司 [2] - 相关行业的公司需评估自身经营与进项抵扣情况在9%可抵扣税率与5%不可抵扣征收率之间选择更优计税方案 [4] - 政策维持原有征收率有助于稳定市场和行业的政策预期 [4] 财政与经济考量 - 政策维持5%征收率而非下调至3%可能考虑了财政可承受能力以稳定增值税收入 [4] - 根据财政部数据2025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约21.6万亿元同比下降1.7%而国内增值税收入约6.9万亿元同比增长3.4% [4] - 在财政收入增长乏力的背景下保持特定领域增值税征收率有利于整体收入稳定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