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粤港澳大湾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的公告
基金性质与定位 - 基金全称为粤港澳大湾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是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在粤港澳大湾区设立的区域母基金 [1] - 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推动组建的政策性基金 [1] - 基金按市场化方式运作,严格遵循国家战略目标和投资要求,并按照市场化、专业化原则规范运作 [1] - 基金的重点投资方向是种子期和初创期的创新型企业 [1] 管理机构遴选 - 基金管理机构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子基金管理机构 [1] - 遴选工作秉承“公平公开、优中择优”的原则 [1] - 申报材料需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提交 [1] - 申报机构需对填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承担全部责任 [1] 申报方式与要求 - 线上申报入口为 https://afof.szvc.com.cn/?/fundapply/ [1] - 线下纸质申报材料需从系统导出,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及骑缝章并装订成册 [1] - 线下材料需双面打印,盖章纸质版原件一式三份 [1] - 线下材料寄送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深创投广场50楼,收件人为粤港澳大湾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2] 联系人与公告说明 - 公告提供了三位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分别负责不同事务 [2] - 本公告仅为要约邀请,不构成任何形式的要约 [2] - 粤港澳基金管理人对遴选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2] 发布机构与时间 - 公告由深润国创(深圳)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发布 [3] - 公告发布日期为2026年1月30日 [3] - 公告来源为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