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控股股东提议股份回购 - 公司控股股东衢州智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于2026年2月1日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股份 [1] - 提议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4] - 提议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36个月内未使用完毕将予以注销 [3] 提议原因与目的 - 控股股东认为当前股价已无法真实反映公司的投资价值 [2] - 提议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内在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 [2] - 旨在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树立良好资本市场形象 [2] 回购方案具体内容 - 回购股份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3] - 回购方式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进行 [4] - 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4] - 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4] - 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5] 提议人持股与增减持情况 - 提议人衢州智尚通过协议转让取得股份并于2025年6月9日完成过户 [7] - 衢州智尚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所持股份在2026年12月8日前不转让 [7] - 提议前6个月内提议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回购期间暂无明确增减持计划 [7] 后续程序与安排 - 提议人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议案 [8] - 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提议具有可行性,将尽快研究并制定回购方案履行审议程序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