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增值税按次纳税起征点提至千元
新浪财经·2026-02-02 03:22
增值税征管新规核心内容 - 《关于起征点标准等增值税征管事项的公告》发布,旨在细化操作要求,推动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落地 [1] - 新规主要涉及自然人起征点标准判定、申报纳税便利化以及小规模纳税人灵活享受减免税优惠三方面内容 [1][2][3] 自然人起征点标准判定 - 自2024年起,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标准由每次(日)销售额500元提升至1000元 [1] - 自然人发生出租不动产、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等6种特定情形时,不再适用按次纳税的1000元起征点标准,而是参照按期纳税,直接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的起征点标准 [1] 自然人申报纳税便利化措施 - 按次纳税的自然人销售额达到起征点的,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纳税义务发生之日的次年6月30日前 [2] - 自然人发生应税交易达到起征点后,无论是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还是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均视为已办理申报纳税,以减轻其办税负担 [2] 小规模纳税人减免税优惠灵活性 -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且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标准的,可以选择就全部或部分应税交易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 - 此举主要为了满足下游客户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以抵扣进项税的需求 [3] -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单笔放弃享受优惠,且该选择不会影响其他应税交易继续享受税收优惠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