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个地区和单位入选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新浪财经·2026-02-02 06:24
国家民委命名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 国家民委近日印发决定,命名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共计488个[1] - 辽宁省有9个地区和单位成功入选此次命名[1] 辽宁省入选单位名单及特色 - 入选单位包括本溪市、阜新市新邱区、宽甸满族自治县,庄河市桂云花满族乡、沈阳市东胜社区、阜新市海州区站前街道创业社区、朝阳牛河梁遗址博物馆、东港市合隆乡中心小学、义县奉国寺管理所[1] - 这些地区和单位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老工业基地振兴、促进边境地区发展、深化社区融合、创新文化传承等方面有机结合,形成了具有辽宁特色的实践路径[1] 辽宁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总体情况 - 近年来,辽宁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面融入振兴发展大局[1] - 创建工作突出东北老工业基地特色和红色文化资源,涌现出一批全国及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1] - 相关工作为辽宁全面振兴注入了团结奋进的强大精神动力[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