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策与监管动态 - 财政部印发《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旨在整治政府采购领域的“内卷式”竞争,促进优质优价和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 [1] - 2024年全国政府采购总额突破3.3万亿元,占全国财政支出的比重超过12%,覆盖货物、服务、工程全领域 [1] -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整治异常低价将推动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更加规范 [4] 市场乱象与问题分析 - 实践中存在“1元中标”、“0元中标”等异常低价乱象,例如全自动生化免疫流水线以1元中标、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以0元中标 [2] - 供应商以远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动机在于挤掉竞争对手、扩大市场份额,但会导致“低价冲标、低质履约”的风险 [2] - 异常低价是恶性竞争,扰乱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严重影响财政资金效益并最终损害公共利益 [2] - 乱象产生原因复杂,包括供应商恶性竞争、采购人预算编制不科学、需求不清晰,以及履约验收和监督不严格 [2] 采购评审方法与原则 - 政府采购可根据项目特点选择最低评标价法或综合评分法,价格均是重要影响因素 [1] - 最低评标价法适用于技术、服务标准明确统一的通用类项目,围绕价格竞争以节约成本 [1] - 综合评分法适用于技术复杂、性质特殊的大型装备或专业化服务等项目,围绕产品性价比评审以实现优质优价 [1] - 政府采购目的并非“价格越低越好”,而是要物有所值、优质优价 [3] 整治措施与监管方向 - 源头防范: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采购人需形成科学、完整、清晰的采购需求,并合理设定最高限价 [3] - 过程管控:实施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此次文件明确了量化标准和启动审查程序的具体情形,提升可操作性 [3] - 事后监管:强化履约验收,跟踪履约情况并细致落实技术要求,对验收不合格的依法追究违约责任 [3] - 倡导供应商摒弃“低价换市场”思维,通过提升质量和服务参与竞争,并建议建立信用惩戒机制应对恶意低价竞争 [3]
中经评论:政府采购异常低价不可取
经济日报·2026-02-02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