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发文促工业园区绿色发展
科技日报·2026-02-02 08:54
政策发布与核心目标 - 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修订后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旨在为全国工业园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树立样板和示范 [1] - 建设生态工业园区是培育发展绿色生产力并促进工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有力抓手 [2] 现有生态工业园区绩效 - 自2001年以来全国已有19个省份的73家工业园区获得生态工业园区命名 [1] - 这73家园区创造了全国8.5%的工业增加值 [1] - 这些园区的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比全国平均水平低84% [1] - 这些园区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9%以上 [1] 管理办法修订要点 - 修订原因为2015年发布的原管理办法已不能适应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 [2] - 新管理办法更加突出减污降碳协同的鲜明导向 [2] - 管理办法优化规范管理流程并更加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2] - 将原管理办法中园区命名后3年开展复查工作调整为绩效评价 [2] - 对未达到评价标准的园区提出退出警示并限期1年内完成整改 [2] - 明确了撤销命名的情形如出现严重污染环境事件或数据资料弄虚作假等 [2] - 被撤销命名的园区在一段时间内不得再次申请创建 [2] - 增加了"激励措施"专章如加大对生态工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的资金倾斜、金融支持以及科技创新扶持等 [2] 后续工作计划 - 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高标准、有序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管理 [2] - 将更新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2] - 将在今年启动新一批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工作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