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寰股份违规用募投资金收警示函 2021IPO国投证券保荐

公司违规事实 -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1000万元理财产品,但未在董事会授权截止日赎回 [1][7] - 公司于2026年1月5日使用募集资金购买3500万元理财产品,该购买行为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1][7] - 公司存在未及时披露现金管理进展情况的违规行为 [1][7] 监管处罚决定 - 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董事长张迪、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陆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7] - 上述违规行为及监管措施将被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 [2][7] 违规行为违反的具体规定 - 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第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 [1][7] - 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1][7] - 公司董事长张迪、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陆甫未忠实、勤勉履行职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及第五十二条相关规定 [1][7] 公司背景信息 - 公司全称为成都中寰流体控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为中寰股份,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为920260 [1] - 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价格为13.45元/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85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2] - 公司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4325亿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1.015098亿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 [2] - 公司发行费用总额为1281.52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其中保荐费用150.00万元,承销费为815.00万元 [2]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相关规定 - 上市公司可以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但应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 [3] - 实施现金管理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 - 现金管理产品需符合安全性高(如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且不得为非保本型、不得质押等条件 [4]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应发表明确意见,并及时披露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使用情况、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产品安全性等信息 [4] 违规责任追究依据 - 根据规定,上市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或披露情况与实际不符的,监管机构将追究责任 [5]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