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监督行动概况 - 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的主要情况 [1] - 全国检察机关聚焦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突出问题,精准纠治严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执法司法问题 [3] - 专项监督共办理刑事诉讼监督案件9700余件,有力促进执法司法公信力提升 [3] 监督纠正趋利性执法与违法立案 - 重点监督对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以及涉企刑事案件中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应当撤案而未撤案等情形 [3] - 依法纠治跨区域违法抓捕、违规异地办案等行为,加强对涉企刑事案件管辖权的审查 [3] - 共监督撤案3000余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3500余人 [3] 监督纠正违法涉企强制措施 - 重点监督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 [4] - 加强对涉案财物移送、流转、处置的监督,并重点监督对涉企人员违规采取人身强制措施的行为 [4] - 共监督解除、返还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资金26亿余元,依法变更人身强制措施820余人 [1][4] - 例如,在具体案件中监督解除超范围冻结资金6800万余元,并对多名公司高管及代理商及时解除强制措施 [4] 清理涉企刑事“挂案” - 依法加强对立而不侦、退回补充侦查后长期未重新移送等涉企案件的监督,重点关注案件既不依法撤销又不移送审查起诉等情形 [4] - 共推动清理涉企刑事“挂案”4300余件 [4] 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 - 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刑事犯罪,防止以刑事手段不当干预、影响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正常经济活动 [5] - 共监督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210余件 [5] - 例如,依法监督纠正某公司负责人勾结公职人员伪造证据、报假案致使多人被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案件 [5] 查处侵犯企业权益的职务犯罪 - 重点查办司法工作人员在办理涉企案件中利用职权徇私枉法、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枉法裁判等职务犯罪案件 [5] - 依法惩治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 [5] 惩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 - 专项监督开展以来,共起诉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实施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犯罪1.2万余人 [6] - 共起诉侵犯商业秘密、假冒专利等各类侵犯知识产权、妨碍科技创新等犯罪1.6万余人 [6]
最高检:专项监督共解除、返还涉企违法“查冻扣”26亿余元
南方都市报·2026-02-02 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