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保寿险两家分支公司合计被罚款42万元 财务数据不真实
核心处罚事件 - 2025年1月29日,吉林金融监管局对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及长春中心支公司作出行政处罚,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财务数据不真实、销售人员擅自印制含误导内容的宣传材料、以及通过朋友圈进行不实宣传 [1] - 太保寿险吉林省分公司被处以40万元罚款,长春中心支公司被警告并合计罚款2万元 [1][2] - 相关责任人李元华、张琳、禚长有、宋艳红、孙桂华、姜亚茹被警告并罚款共计14.5万元 [2] 违法违规行为详情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财务数据不真实 [1][2] - 销售环节存在两项违规:一是销售人员擅自印制产品宣传材料,其中包含误导宣传内容;二是销售人员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不实宣传 [1][2] 历史处罚记录 - 太保寿险此前已多次因财务数据不真实问题受到监管处罚 [3] - 2025年12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绍兴监管分局因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对太保寿险绍兴中心支公司罚款6万元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