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人主播等生成内容被纳入监管

核心观点 -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自2月1日起施行 将数字人主播等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纳入监管 要求进行明确标识并明确责任主体 同时强化对流量追逐乱象的管控 平台需依据通报对违规方采取限制流量、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 市场监管部门正推进相关国家标准的研制以引领行业发展 [1][2] 监管范围与要求 - 《办法》将数字人主播等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纳入监管 要求直播间运营者使用人工智能生成的人物图像、视频从事直播电商活动时 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标识 并持续向消费者提示其为人工智能生成 [1] - 对于使用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 明确由管理或使用该内容的直播间运营者承担责任 [1] 流量管控与平台责任 - 市场监管总局指出 直播电商行业追逐流量的特征明显 许多直播间运营者、主播因急于流量变现 导致假冒伪劣和虚假营销行为易发频发 [1] - 《办法》规定 当市场监管、网信部门将相关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等违法情况通报给直播电商平台后 平台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及平台规则 及时采取警示、限制功能、限制流量、暂停直播、限期停播、关闭账号、列入黑名单等处置措施 [2] 行业标准化建设 - 结合《办法》实施 市场监管部门正加快推进直播电商平台服务管理国家标准的研制 旨在通过统一明确的技术规范和操作指引 发挥标准化在引领行业发展、提升服务水平方面的作用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