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布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搜狐财经·2026-02-02 17:01

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 - 一般纳税人购进机动车,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列明的增值税税额确定可抵扣进项税额 [1] - 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电子发票(铁路、航空)的,按发票列明税额抵扣;取得列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客票的,按公式“票面金额÷(1+3%)×3%”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1] - 一般纳税人购进道路、桥、闸通行服务,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等,按发票列明税额抵扣;取得桥、闸通行费发票的,按公式“发票金额÷(1+5%)×5%”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1] - 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服务用于简易计税等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需按特定公式计算当期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2] - 一般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需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对账单或发票,否则不得抵扣 [2] 关于资产重组 - 纳税人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实施资产重组,若同时满足四项条件,则资产转让不征收增值税,且对应进项税额可按规定抵扣 [4] - 资产重组需满足的条件包括:标的为可独立运营的经营业务;资产需与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员工共同组成资产包一并转让;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且不以税务规避为主要目的;转让方与接收方均需为一般纳税人 [4][5] - 纳税人因实施上述资产重组被合并而注销税务登记的,其注销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抵扣 [5] 关于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 - 一般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同时提供安装、维护、培训等服务,应按软件产品适用税率 [6] - 一般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货物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按货物适用税率 [7] - 充换电业务中销售电力产品同时收取蓄电池更换、定位、维护等服务费,应按电力产品适用税率 [7] - 提供交通工具租赁服务同时收取信息技术等服务费,应按租赁服务适用税率 [8] - 发生与上述情形类似的应税交易,比照执行 [9] 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纳税人生产销售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款项或书面合同确定付款日期的当日 [10] - 纳税人销售服务,先收款再分期/分次提供服务的,以首次提供服务的实际开始日与合同约定日孰先原则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并就收到的全部价款申报纳税 [10] - 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完成权属登记或实际交付不动产即视为转让完成;两者均完成的,按孰先原则确定转让完成时间 [10] - 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规定缴纳增值税,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待实际收到时再缴纳 [10] - 公告所称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信用社、财务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基金管理公司等经批准经营金融保险业务的机构 [10] 关于公告施行 - 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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