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出台3项增值税新规
第一财经·2026-02-02 21:21

增值税新规配套文件出台 - 财政部与税务总局于2月2日公布了三项增值税法规配套文件 旨在对自今年起实施的增值税法及实施条例进行细化 确保法律更好落地 [1] 《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核心内容 - 该公告明确了当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和服务用于简易计税、免税等不得抵扣项目且无法划分时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需按销售额或收入占比逐期计算 并于次年1月进行全年汇总清算 [2] - 公告提供了具体的计算公式 以解决企业无法准确划分用于不得抵扣用途的原材料等进项税额的问题 例如企业购进10万元原材料同时用于可抵扣与不可抵扣项目时 可通过公式计算当期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3] 《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暂行办法》核心内容 - 该办法明确了原值超过500万元的单项长期资产在购进时可先全额抵扣进项税额 后续若用于混合用途 则需根据调整年限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逐年调整 [3] - 办法对长期资产的范围、进项税额抵扣方法、资产处置及日常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 [3] 《增值税预缴税款管理办法》核心内容 - 该办法明确了需预缴税款的五大情形的具体操作细节 [4] - 办法依据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制定 [3] 增值税纳税申报相关调整 - 相关部门发布了《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对纳税申报事项进行了优化调整 [4] - 主要调整包括:将一般纳税人主表中“劳务”相关栏次填报口径扩展至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优化差额扣除项目的填报范围 将小规模纳税人主表中相关栏次调整为填报未达起征点的免税销售额和免税额 以及在预缴表中为油气田企业增设“生产生活服务”项目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