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加码!济宁发布2026汽车置换与报废更新补贴细则
齐鲁晚报·2026-02-02 22:32

政策核心调整 - 济宁市于2026年正式公布汽车置换更新及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 两大补贴政策在核算方式 申请流程 权属要求等方面均有调整与细化 旨在激活汽车消费潜力并助力市场持续回暖 [1] 置换更新补贴细则 - 补贴核算方式由2025年的“分档定额补贴”调整为“按新车售价比例核算” 补贴金额向上取整至整元 [2] - 补贴范围针对个人消费者通过售卖方式转让旧乘用车 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 [2] - 换购新能源乘用车按新车销售价格的8%给予补贴 最高15,000元 换购燃油乘用车按新车销售价格的6%给予补贴 最高13,000元 新车销售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价税合计数为准 [2] - 旧车产权要求转让与购置新车的所有人必须为同一人 旧车需在2025年1月8日前且直至最后一次转让前一直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转让与购置无先后顺序要求 [2] - 资格券首次发放时间为2月4日10时 此后每月1日10时发放 领完即止 每人本年度内仅可申领一次置换更新或一次报废更新资格券 二者不可兼得 [3] - 补贴审核期间 新购置的汽车应始终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否则审核不予通过 申请审核期间若旧车转回申请人名下 亦不予审核通过 [3] - 申请人需最晚于2027年1月10日前通过指定小程序完成信息填报与材料上传 并在接到补正通知后于同日前补正 逾期不予受理 [3] 报废更新补贴细则 - 补贴标准由定额补贴更新为“比例补贴” 向上取整至整元 [4] - 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2%给予补贴 最高20,000元 报废旧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 最高15,000元 新车销售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价税合计数为准 [4] - 对报废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的情况 不予补贴 [5] - 申请条件要求报废的旧车需满足特定注册登记年限 包括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的汽油乘用车 2015年6月30日前注册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 或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新能源乘用车 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车 [6] - 资格券发放时间与置换补贴一致 每人本年度仅可申领一次报废更新或一次置换更新资格券 如已申领置换资格券需取消后方可申领报废资格券 [6] - 申报渠道与置换更新不同 需通过“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专区 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办理 最晚于2027年1月10日前完成 [6] - 旧车权属要求所报废的旧车需在2025年1月8日前且直至报废前一直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补贴申请审核期间 新购车辆应始终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