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和资源遭澳大利亚ETM公司单方面宣布合作终止 对方正推进格陵兰岛稀土项目 终止原因是什么?盛和资源如何应对?
每日经济新闻·2026-02-02 22:53

事件概述 - 盛和资源与澳大利亚ETM公司就一项始于2016年的战略合作及反稀释权产生国际纠纷 ETM公司单方面宣布双方战略合作关系实质终止 并宣告盛和资源享有的反稀释权失效 盛和资源对此明确否认 并表示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2][4] 合作历史与投资详情 - 2016年9月 盛和资源及控股子公司乐山盛和与格陵兰矿物能源有限公司(后更名为ETM公司)签署股份认购协议 乐山盛和以每股0.037澳元的价格认购其增发的1.25亿股普通股 总认购价款462.5万澳元(约合人民币2358.75万元) 增发完成后乐山盛和持股比例为12.5% 并获得一个非执行董事席位 协议约定了战略合作关系及反稀释权利 [3] - 自2016年投资后 ETM公司进行了多轮股份增发 盛和资源于2024年1月通过行使反稀释权认购了436.73万股 截至公告日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合计持有ETM公司约1.29亿股普通股 持股比例约为6.5% [3] - 盛和资源对ETM公司的累计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434.57万元 截至2025年9月30日 该股权投资累计实现公允价值增值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折算人民币约为1722万元 [5] 纠纷核心与各方立场 - ETM公司立场:ETM公司发布公告 单方面宣布与盛和资源于2016年建立的战略合作关系已实质终止 认为盛和资源享有的“增持权”(即反稀释权)已失效 并计划向澳交所申请正式确认 [4] - ETM公司给出的理由:随着Kvanefjeld项目进入格陵兰政府采矿许可申请的法定公众听证阶段 盛和资源的技术参与及所有优化、咨询工作均已终止 同时 ETM公司近年通过收购加拿大与西班牙的锂勘探项目等 实现了资产组合多元化 战略重点从单一稀土项目扩展至更多关键矿产 因此认定当初授予的权利已失效 [6] - 盛和资源立场:盛和资源对ETM公司的上述观点不予认可 公司认为ETM公司新一轮的股票增发计划会稀释其股权比例 公司本可按协议行使反稀释权 但对方予以否认 公司下一步将积极与ETM公司保持沟通 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2][7] 项目背景与现状 - ETM公司(原格陵兰公司)的核心资产是位于格陵兰岛南部的科瓦内湾(Kvanefjeld)稀土多金属项目 该项目包括Kvanefjeld、Srensen、Zone3等多个矿床 符合JORC标准的资源量总计10.1亿吨 [5][6] - 该项目是ETM公司的旗舰项目 但不同于国内已开采矿山 其技术工艺需进一步优化 技术经济论证需进一步深化 存在一定的技术风险 投资完成后 双方原计划在技术方面开展具体合作 [6] - 截至目前 科瓦内湾项目尚未取得采矿权证 ETM公司尚未从事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 [5] - ETM公司披露了新一轮增发股票的计划 资金将用于推进格陵兰Kvanefjeld稀土项目等 [7] 公司评估与影响 - 盛和资源经初步评估认为 该事项预计不会对上市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主要原因为:对ETM公司的投资金额相对不大 且已实现公允价值增值;同时 ETM公司尚未开展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 不会对公司业务造成负面影响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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