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对违规行为出重拳没收交易所得逾400万元
期货日报网·2026-02-03 00:58

交易所监管动态 - 上海期货交易所对两起违规交易行为作出处分 第一起为张杨运账户与王奥克账户在2025年8月12日于铝合金期权合约上实施事先约定的相互交易并转移资金 第二起为刘烈军操纵自己账户与吴光宇账户在2025年8月22日至9月5日期间于氧化铝、天然橡胶期权合约上实施类似行为 两起行为均构成违规 上期所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改正并暂停开仓交易2个月的处分[1] - 广州期货交易所对两起利用分仓规避持仓限额的违规行为作出纪律处分 第一起涉及安徽硕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4名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客户 在2025年12月1日至5日连续5个交易日合并持仓超过PS2512合约交割月持仓限额 导致亏损480,660元 广期所决定给予公开谴责并暂停开仓交易6个月的处分[2] - 广州期货交易所处理的第二起分仓违规行为涉及上海久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3名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客户 在2025年11月18日至12月9日连续15个交易日合并持仓超过PS2512合约持仓限额 此违规行为盈利4,156,269元 广期所决定没收全部违规所得4,156,269元 并给予公开谴责及暂停开仓交易12个月的处分[3] 行业监管与合规要求 - 交易所强调期货公司需加强客户合规教育与交易监控 上期所明确提醒相关期货公司需加强对客户的合规教育 并加强对网上交易的监控和管理 以防范类似违规事件再次发生[1] - 违规处罚记录将纳入市场诚信档案体系 上期所与广期所均明确将相关违规处罚决定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体现了监管机构对市场参与者行为的长效追踪与信用管理[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