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城市更新历史文化保护评价报告编制工作指引
新浪财经·2026-02-03 02:02

评估体系与方法 - 评估体系依据《中国历史文化名称(村)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及《传统村若评价认定指标体系(代行)》建立 [1] - 评估方法采用百分制,涵盖历史文化价值(20分)、社会文化价值(20分)、艺术价值(15分)、科学价值(15分)、保存状态(15分)和建筑安全评价(15分)六项内容 [1] - 建筑组群的综合评价结论依据组群内价值最高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确定 [1] - 现场评价需考量并记录与评估对象紧密关联的山体、街巷、水体、古井、庙宇、宗祠、牌坊、牌刻、门楼、书院等历史环境要素,以及生产设备、历史物件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1] 评估对象与分类 - 评估对象类型广泛,包括铜楼传统建筑、店属传统建筑、少数民族传统建筑、传统民居、商宇、桥、门楼、青海传统建筑、风格属合式传统建筑、戏台、古用水构筑物、园林建筑、书院、牌坊、住宅、商业系统建筑、教育系统建筑、医疗系统建筑、近现代建筑、宗教室观、娱乐建筑、会堂、图书馆、文化宫、体育馆、公园建筑、雕塑、生产车间、食堂、配套座页教、农业文化遗产等 [1] - 建成年代分类包括1911年以前、1911-1949年、1949-1978年、1978年以来以及建成不足30年 [1] 历史文化价值评估细则 - 历史价值(20分)评估包含四个指标:反映特定时期建设风格和形式(5分)、与历史事件或人物相关联(5分)、反映城乡发展建设等历史(5分)、在行业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意义(5分) [2] - 社会文化价值(20分)评估包含四个指标:能够反映历史风貌或地域文化特色(5分)、在一定地域内具有标志性或象征性(5分)、反映不同地域或民族间建筑文化交流与影响(5分)、具有特殊纪念意义或教育意义(5分) [2][4] - 艺术价值(15分)评估包含两个指标:反映地域特征或民俗特色(8分)、建筑样式与细部具有一定的艺术特色和价值(7分) [4] - 科学价值(15分)评估包含三个指标:反映当时的建筑工程技术和科技水平(5分)、代表传统技艺的传承(5分)、建筑形体组合或空间布局在一定时期具有先进性(5分) [4] 现状与安全评价 - 保存状态评价(15分)根据完好程度分为三档:整体及价值要素保存基本完好(5分)、部分损毁但主体结构尚存且可整体修复原貌(5分)、部分倒塌损坏但留存部分仍具保护价值(5分) [4] - 建筑安全评价(15分)分为四档:整体结构安全可靠(5分)、整体结构尚安全可靠但有个别损伤需处理(5分)、部分结构承载力不足需加固修复(3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严重不足处于危险状态需紧急加固(2分) [4] 工作流程与原则 - 工作流程遵循“先调查评估、再更新改造”原则,更新前需开展历史文化资源调查评估 [9] - 保护原则为“保护第一,应保尽保”,全面保护古代与近现代、城市与乡村、物质与非物质等历史文化遗产 [9] - 对于确需拆除具有保护价值建筑的情况,需按程序进行评估论证并广泛听取相关部门、专家和公众意见 [9] - 文评编制主体为城市更新项目所在地政府或项目实施部门,由市(州)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主管部门指导 [9] - 具体工作流程包括:委托具备乙级或以上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 [10]、组织开展历史文化资源调查并填写综合评价表与汇总表 [10]、对涉及资源的项目编制文评报告 [10]、报告需经初审、专家评审及部门联审(7个工作日内)、公示、集体审议(涉及重要资源时)等审批程序 [13] 资源调查汇总范围 - 历史文化资源构成汇总调查范围广泛,包括历史文化街区、历史炮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蒿(历史村高)、文物保护单位、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摇撑历史建筑、传统风稳建筑(建成超过30年)、传统风稳建筑、地下文物埋藏区、紅色革命文化遗址、工业通存、农业文化遗产、覆液工程造产、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点保护大树、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等 [6] 政策依据与效力 - 本指引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和城市更新的意见、以及青海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制定 [8] - 指引由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自2025年12月10日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9日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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