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新浪财经·2026-02-03 02:02

政策发布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于2026年1月12日正式印发《海西州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旨在通过有奖举报鼓励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依法惩处违法行为,保障群众环境权益并推动环境质量改善 [1] 举报范围与奖励标准 - 举报范围涵盖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危废污染、噪声污染及辐射污染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1] - 对查证属实且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根据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线索价值和社会影响等因素,设置六个梯度的奖励标准,分别为100元、1000元、5000元、1万元、10万元及30万元 [1] - 针对企业内部人员掌握重要环境违法线索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规定奖金将双倍发放 [1] 举报渠道与权益保障 - 整合优化多元举报渠道,包括12345政务举报热线、全国生态环境投诉举报平台、州县(市、行委)生态环境部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账号及来信来访等途径 [2] - 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对匿名举报实行专人单线联系,违规泄露信息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2] - 优化奖励发放流程,确保奖金足额、及时发放,以实现举报人“零风险、无顾虑”参与监督 [2] 实施时间 - 该办法于2026年1月12日印发,公示期为30日,将于2026年2月10日起正式实施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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