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方案核心要素 -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奥(天津)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拟以其下属子公司新奥(舟山)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持有的舟山LNG管道资产项目作为底层资产,申请注册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类REITs)[1] - 专项计划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产品期限不超过18年,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2][3][4][5][6] - 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偿还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6] 交易结构安排 - 专项计划设立后,计划管理人将受让新奥管道100%股权,并根据产品需要由专项计划向新奥管道发放股东借款[8] - 公司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开放退出提供流动性支持,并为优先收购权人权利维持费的支付承担补足支持义务[7] - 新奥天津担任专项计划的优先收购权人,对标的资产及资产支持证券享有优先收购权,并需支付相应的权利维持费[8] - 计划管理人将委托新奥天津作为运营管理机构,提供底层资产运营管理等服务,并拟与新奥管道签订质押及抵押合同,以底层资产运营收入/可担保资产确保借款合同义务的履行[8] - 资产支持证券将登记在持有人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账户中,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进行转让和交易[9] 董事会审议与授权 - 公司于2026年2月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报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11] - 董事会认为专项计划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能有效改善资本结构,优化经营模式,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促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11] -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专项计划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根据市场条件及监管要求修订交易方案、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11] 发行目的与影响 - 发行旨在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改善资本结构,优化经营模式,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促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1] - 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升资产周转效率,拓宽融资渠道,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的健康长远可持续发展[12] - 本次发行不会影响舟山LNG接收站的运营,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维持舟山管道资产的运营稳定性[12] 底层资产与运营情况 - 底层资产舟山LNG管道是公司自有舟山LNG接收站主要的外输通道,对浙江区域的能源安全保障与清洁能源转型具有重要意义[12] - 舟山LNG接收站是国家能源局核准的首个由民营企业投资的大型LNG接收站项目,作为中国LNG进口的唯一通道,在产业链中具有接卸、储存、气化和调峰功能[12] - 新奥管道采用市场化定价,将客户进口的LNG气化后输送至工厂、国家管网等目的地,收取管输服务费,拥有专业的运营团队和丰富的运营经验[12] - 根据项目历史收益情况,经营性现金流充沛且具备稳定性,在估值测算中将合理保守选取参数,审慎反映项目公允价值[13]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报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