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发布与核心目标 -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人民币现金收付及服务规定》,该规定为规范性文件,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1][2] - 政策核心目标是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防范和整治拒收现金行为,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支付需求,构建多元支付方式共同发展下的现金便利流通环境 [2][7] 政策制定的基本原则 - 坚持服务消费、保障民生,支持支付方式多元化,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满足多层次支付需求 [8] -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现金收付新问题、新现象,结合不同领域和场景分类施策 [9] - 坚持综合施策,规范经营主体行为与督促银行优化服务同步发力 [10][11] - 依托多部门会商机制统一政策标准,强化联动以保障现金支付渠道通畅 [12] - 坚持依法惩戒,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关注度高、影响大的拒收主体严肃惩处,并通过典型案例宣传引导社会共识 [13] 对收费单位与经营主体的现金收付规定 - 采取人工方式收款、提供面对面服务,以及线上预约/交易、线下交付且具备当面收款条件的,必须支持现金支付并保持合理零钱备付 [3] - 采取无人值守、自助机具服务模式,以及采用“一卡通”统一管理的园区、景区等场所,经营主体需在醒目位置标识支付方式、现金收取转换方式及服务联系电话 [3] - 全部交易、支付、服务均通过网络完成的,收费单位应提前公示支付方式,保障公众知情权和选择权 [3] - 收费单位委托其他单位代为收款的,委托方需通过协议等书面形式要求受托方接受现金 [3] - 收费单位推广数字政务或经营主体进行商业模式创新时,必须充分考虑公众使用现金的需求及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不得排斥或歧视现金支付 [3] 对商业银行优化现金服务的具体要求 - 吸收个人客户人民币存款、具有实体营业场所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必须办理现金存取业务、提供现金服务 [4] - 银行业金融机构需结合现金业务规模、类型、特点,确保现金网点、自助机具的数量和布局能满足不同客户群体的现金服务需求 [4] -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依法依规做好回笼人民币的整点,防止将不宜流通人民币对外支付,防范各类业务风险 [4] - 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收费单位或经营主体的收款受托方时,必须支持人工收取现金 [4] 现金支付不畅问题的处置程序 - 遭遇现金支付不便时,应与收费单位或经营主体友好协商解决争议,依法正确维权 [5] - 确遇拒收现金或歧视性措施时,应妥善保留相关证据或线索 [5][28] - 可通过城市政务热线、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 [5][28] - 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处理投诉,保障公众权益 [5][28]
人民币现金收付新规,今起施行!
搜狐财经·2026-02-03 0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