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暂行办法》
第一财经·2026-02-02 16:47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发布《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暂行办法》,对用于混合用途的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规则进行了明确 [1] - 对于办法第九条规定范围内的长期资产,若用于混合用途,购进时可先全额抵扣进项税额 [1] - 对于上述资产,在后续用于混合用途期间,需根据调整年限计算五类不允许抵扣项目对应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并逐年进行调整 [1] - 对于取得办法第九条规定范围以外的长期资产,若用于混合用途,其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全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