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人变更的公告
债权人变更情况 -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标的债权及相关权利,依法转让给鄂尔多斯市赛蒙特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 - 债权受让方鄂尔多斯市赛蒙特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1] -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公司在9.514亿元人民币的范围内对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 - 公司价值9.514亿元人民币(暂计)的财产已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查封、冻结 [2] 事件对公司的影响 - 本次债权人变更仅涉及债权人主体变化,不会额外增加公司债务负担 [3] - 本次债权人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 [3] 其他相关信息 - 公司指定的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包括《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4] - 有关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为准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