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信披标准将迎来重要修订 更加突出“以投资者为本”
金融时报·2026-02-03 09:56

公募基金信息披露新规核心修订 - 中国证监会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定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基金业协会同步就《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征求行业意见,这是推动行业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重要制度供给 [1][7] 规则体系整合与简化 - 将现行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第3号(半年度报告)和第4号(季度报告)整合成一个规范性文件,即《准则》 [2] - 对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中相同或相近的披露事项进行整合,删除大量重复的信披内容,减轻行业机构合规负担 [1][3] - 将《XBRL模板》的层级由“规范性文件”调整为“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形成“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的定期报告信息披露规则体系,增强规则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3] - 通过整合与删减重复性披露要求,提升了信息披露效率,降低了基金管理人的合规成本,将注意力引导至反映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运作质量的核心信息 [3] 突出“以投资者为本”理念 - 信息披露内容更加突出“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新增中长期业绩披露等要求 [1] - 要求管理人在年报、半年报、季报中新增产品过去7年、10年中长期业绩,不再披露过去1个月的业绩,引导行业更加注重“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 [4] - 要求管理人在年报、半年报中披露过去一年主动管理的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盈利投资者占比情况,推动行业更加重视投资者利益 [4] - 披露中长期业绩有助于引导行业重视长期投资理念,缓解追逐短期排名的浮躁心态,同时鼓励投资者关注长期复利价值 [5] - 披露主动权益类基金盈利投资者占比,能直观展现投资者的实际盈利情况,引导行业机构更加重视投资者实际获得感 [5] 强化投资行为稳定性监管导向 - 监管导向上更加偏重提升投资行为的稳定性,要求基金管理人披露股票换手率数据等内容 [1] - 要求基金管理人在年报中披露报告期内相关产品的股票换手率数据,强化投资行为稳定性的信息揭示,督促形成更加审慎、理性的投资观念,纠治过于激进的投资行为 [6] - 披露股票换手率数据有助于在内部约束基金经理的投资行为,在外部引导投资者甄别投资风格,双管齐下纠治过于激进、短视的投资操作 [6] - 此举旨在引导行业回归“长期投资、价值投资”本源,推动行业整体投资行为更加审慎、稳定 [6] 修订意义与影响 - 本次修订是对既有规则进行体系化整合与披露口径统一,有效缓解了制度碎片化所带来的理解成本与执行摩擦 [7] - 依据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在信息承载功能上的差异,明确提出分层次、针对性的披露要求,有助于提升信息披露的针对性与可读性 [7] - 本轮修订通过重构信息披露重点,深刻调整了行业的信息价值导向,并非仅停留在规则层面的技术性整合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