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锅头酒业因商标违规被罚4078元
齐鲁晚报·2026-02-03 10:21

行政处罚事件核心事实 - 北京二锅头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因商标违法行为被处以4078.2元罚款并被责令停止使用相关商标、改正违法行为 [1] - 违法行为具体为在产品上使用未核准注册的商标并标注注册商标标记“R” 构成“冒充注册商标” [1][2] - 处罚决定书文号为“京技管市监处罚﹝2026﹞28号” 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1月27日 [1] 违法事实与商标详情 - 公司虽持有第133470号、第46332506号“永丰牌”注册商标 但其于2020年6月申请注册的另一涉案商标已于2024年9月5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决定不予核准注册(商评字[2024]第0000237780号) [1] - 公司在已知晓商标申请于2024年9月被驳回的情况下 仍在2025年生产的多款产品上使用该未核准图案并标注“R”标识 [2] - 公司关于该图案仅为对已有注册商标进行“装饰、丰富”的抗辩理由未被执法机关采纳 [2] 涉案产品与财务数据 - 涉案产品共七种 涉及“永丰牌”北京二锅头酒的“普方”、“蓝方”、“白钻”、“大金钻”、“金钻”、“蓝钻”等系列 [2] - 所有涉案产品的货值金额总计为81,564元 违法所得亦为81,564元 [2] 公司背景信息 - 北京二锅头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 董事长为程学昌 [3] - 公司为始建于1949年10月国营北京大兴酒厂的改制企业 [3] - 公司主营永丰二锅头系列、永丰料酒系列、醉流霞系列、京王子系列等系列产品120余种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