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证监局2025年强化监管举措与成效 - 2025年宁夏证监局通过强化“防、查、联”全链条监管,构筑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综合惩防体系,对恶性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1] 监管执法与处罚情况 - 2025年对1家财务造假公司及其9名当事人共处罚金1465万元,对实控人采取市场禁入,并将4名责任人线索移送公安机关[2] - 对4家公司、1家审计机构及18名责任人采取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监管措施9项[2] - 对辖区首单债券违约暨财务造假案涉及的中介机构“一案双查”,配合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349.01万元[2] 风险防控与检查措施 - 强化事前沟通与风险预判,约谈重点上市公司独董、审计机构签字会计师等35家次170余人[2] - 通过财务数据、舆情及日常监管发出审计提示函,要求增加细化审计程序[2] - 坚持问题导向,对重点项目、重点领域精准检查,聚焦收入确认、资产减值等问题[2] 协同联动与共治格局 - 与18家单位建立上市公司重大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机制[3] - 与多个地市签署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合作备忘录[3] - 联合自治区财政厅等部门,建立审计评估机构“应备案未备案线索发现、移送与核查”机制[3] 对公司治理与内控的要求 - 要求公司持续健全内控机制,杜绝“形式合规”,落实虚假财报薪酬追索机制[4] - 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会计准则,杜绝虚构业务、串通造假等“利润操纵”行为[4] - 要求公司严格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文字差错、数据错报等“低级错误”,严禁选择性披露[4] - 加强对异常分红的监管约束,防范“假利润真分红”[5] 对审计机构的监管要求 - 要求审计机构坚决拒绝代编财务报表,降低单一客户审计收费依赖[5] - 要求审计机构防范审计执业人员及其近亲属违法违规买卖客户股票[5] - 要求注册会计师保持职业怀疑,对虚构收入、毛利率异常、年末突击销售等高危信号敢于说“不”[5] - 要求审计机构通过内部培训、制定业务指引等方式,增强对财务造假手段的警觉和应对能力[5]
宁夏证监局全链条强化财务造假综合惩防
上海证券报·2026-02-04 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