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金融机构个人消费类贷款催收工作指引(试行)》,旨在规范个人信贷催收行业,解决长期存在的骚扰、隐私泄露、暴力催收等乱象,推动行业从野蛮生长走向规范发展,并促使金融机构提升精细化管理能力 [1] 细化催收行为规范 - 明确催收时间限制:未经债务人同意,严禁在每日22时至次日8时进行电话催收、外访催收及其他催收 [1][2] - 明确催收频次限制:债务人电话未接通时,催收人员对债务人同一联系方式尝试拨打次数当天不宜超过6次(与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 - 指引着力解决催收行为缺乏明确标准、外部催收机构管理缺失等长期困扰行业的疑难杂症,并对社会关注的催收时间、频次、联系信息获取等热点问题进行全面梳理 [2] 划定催收管理红线 - 严禁通过散布隐私、非法获取个人信息,采用恐吓、辱骂、欺诈、威胁、暴力、涉黑等不当手段开展催收 [3] - 严禁采取误导性表述虚构或夸大事实,或以列入虚构的黑名单、不良信用数据库为由开展催收 [3] - 严禁以虚假承诺、夸大债务数额及法律后果为由开展催收,或诱导/逼迫债务人通过新增借贷或非法渠道筹资还债 [3] - 严禁在公众场所张贴催收公告、律师函等文书,或未经同意进入住宅等私人场所实施催收 [3] - 严禁外部催收机构未经会员单位同意,使用私人手机电话联系债务人或通过私人手机/社交软件发送催收信息 [3] - 指引首次从操作层面明确催收禁止行为,将公民的安宁生活权与个人隐私权置于债权之上进行保护 [3] 加强外部催收机构管理 - 要求会员单位强化主体责任,对外部催收机构实行白名单制管理,并在官网等渠道进行公示 [4] - 要求建立外部催收机构的准入、退出标准和日常管理制度,明确委托协议核心内容,实现契约化管理 [4] - 细化外部合作机构管理条款,涵盖人员管理、信息安全管理、合规管理及投诉管理 [4] - 结合第三方互联网助贷业务发展,新增了互联网平台催收行为约束条款 [4] 推动行业向专业化精细化转型 - 指引要求全面提升机构内部管理能力,将催收治理提升到公司治理层面,为决策与执行协同提供保障 [5] - 强调溯源治理,结合产品适当性管理要求,从事后解决向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解决的全流程体系转型 [5] - 全面梳理管理维度,从制度管理、运营管理、信息管理、投诉管理等多方面实现控制 [5] - 指引有助于降低因标准模糊带来的合规风险,长期将推动催收行业向专业化、精细化服务转型,提升行业形象 [5] - 金融机构应更多运用金融科技手段,提升催收规范化和智能化水平 [5] 鼓励自主催收与技术创新 - 指引结合催收工作热点,在鼓励自主催收、推动技术创新、加强黑灰产治理等方面制定了相应内容 [6] - 不少银行出于监管要求和成本考量,着力自建催收团队并发布招聘信息,设置较高门槛 [6] - 例如,渤海银行北京分行招聘消费金融与信用卡部催收及贷后管理岗,负责信贷质量管理、考核及逾期贷款催收管理等工作 [6]
催收行业转型探路: 标准化、精细化与科技赋能
中国证券报·2026-02-04 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