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税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涉税事项进展 - 公司于2026年1月10日首次披露了涉税事项公告[2] - 公司已就涉税事项与主管税务机关及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进行了进一步汇报和沟通 详细说明了海南省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的政府统筹背景、整体进程及相关实际情况 并补充提供了新的证据材料[3] - 海口市税务局经审查 认为公司提出的行政复议符合受理条件 决定予以受理[3] - 公司于2026年2月2日收到海口市税务局出具的《受理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3] 行政复议状态与公司应对 -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该涉税事项的行政复议尚在审理过程中 最终结果尚不确定[3] - 公司将积极配合复议机关工作 依法陈述意见 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3] -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 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等相关规定 本次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事项不构成前期会计差错 无需进行追溯调整[3] - 相关补缴税款及滞纳金款项将计入公司2025年当期损益[3] - 该事项对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具体影响 以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