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2026-02-04 06:40

担保事项概述 -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绍兴星启晟明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小微综合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6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三年 [1]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悦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与债权人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1,600万元 [1] - 深圳悦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时与债权人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其自有房产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1,600万元 [1] 内部决策与额度调剂 - 该担保事项已分别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属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总额度20,000万元范围内的授权事项 [1] - 本次担保涉及担保额度调剂,在不改变股东大会批准的总额度前提下,将原拟为无锡中联传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2,368.65万元调剂给星启晟明使用 [3] - 额度调剂后,无锡中联可用担保额度变为631.35万元,星启晟明可用担保额度变为2,368.65万元 [3] 担保协议核心条款 - 两份《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保证额度有效期均为自2026年1月29日至2029年1月27日,保证最高本金限额均为人民币1,600万元,保证期间均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止 [5][6][7] - 《最高额抵押合同》的抵押物为深圳悦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广州市天河区的不动产,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担保限额为人民币23,686,472元 [8][9] - 所有担保合同的担保范围均覆盖主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5][6][8] 担保状况与影响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700万元(含本次担保1,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34% [10] - 公司所有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或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也无逾期担保 [10] - 本次担保旨在满足子公司星启晟明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认为能有效控制相关主体的经营与资信状况,被担保方具备偿债能力 [10]